陕科协发〔2015〕普字26号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科协,韩城市科协:
为深入实施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》,按照中国科协、财政部实施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的工作要求,省科协决定实施2016年“科普惠农富民计划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内容
按照《陕西省“科普惠农富民计划”实施方案》(见附件1)2016年将在全省评比表彰35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,2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20名农村科普带头人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按照1:1.5的差额比例分配名额,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按照1:1.2的差额比例分配名额(数额分配表见附件2)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奖补标准为8万元,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标准为3万元。
二、推荐要求
1.推荐工作要根据省科协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《陕西省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实施方案(试行)》和省科协《关于印发〈科普惠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〉(试行)的通知》(陕科协发〔2008〕35号)规定的条件,严格把关,做好工作。
2.各地要提高认识、加强领导,切实把此项工作与实施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》、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工作有效结合,取得明显实施效果。
3.已受到中国科协、财政部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和陕西省“科普惠农富民计划”表彰过的单位和个人,不得重复申报。
4.推荐工作要统一标准,坚决杜绝推荐程序和推荐条件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弄虚作假行为。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,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推荐资格。同时视情节轻重,取消或核减其所在市推荐数额,并在全省通报。
三、材料要求
1.各地申报推荐材料包括:报送函、项目申报书、推荐工作总结和说明、各推荐单位300字以内情况简介。同时报送2015年中国科协、财政部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和陕西省“科普惠农富民计划”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工作总结。
2.请各地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各类申报推荐材料一式二份(同时发送电子版)报省科协科普部,逾期不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
3.纸质文件报送方式为邮政EMS特快专递。
4.省科协、省财政厅向中国科协、财政部申报推荐2015年“基层科普行动计划”未被表彰且未受到过“科普惠农富民计划”表彰的农技协、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带头人,可以不再上报材料,不占分配名额,只需在报送函中特别注明即可。
5.各类样表请在省科协网站下载(表样见附件3)。
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
2015年7月28日
联 系 人:袁小明
电 话:029-87291709
联系地址: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院内省科协(邮编:710006)
邮 箱:sxkp312@163.com